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涉外婚姻的快速上升。尤其是上海,面临大量的涉外人群,涉外婚姻也在全国排名前列。时事所趋,涉外离婚案件已是法律界普遍关注的课题。
谢律师律师—涉外离婚基本操作实用指南(三)
管辖的确定:
1、 我在国内结婚,后因工作原因在美国工作、定居,现与国内的妻子离婚, 国内可否受理,我本人不回国可以办理吗?
无论是你起诉还是国内的妻子起诉,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以受理,本人亦可以办理委托手续,委托国内其它人代为办理。
律师提示:双方均可以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相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予以受理。本人不回国办理可以受托国内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但必须有合法的公证认证委托手续。
谢律师律师—双方在国内结婚并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如何申请离婚?
[案例] 张某与先生陈某现在都为加拿大定居的华侨,结婚是在国内登记的,现在双方想离婚,但国内涉及一些财产,所以想在国内离婚,那么国内的法院是否能受理?双方不回国可以办理吗?
[方案]原则上双方应向居住地的相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但居住地的机关以婚姻缔结地为由不予受理时,双方可以到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国内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律师提示:如果双方在我驻该国使领馆登记结婚,双方又对离婚没有争取,可以经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简单快捷。
谢律师律师—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在国外的华侨,否能向国内法院申请离婚?
[案例] 李某与赵某于香港相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双定居于瑞典,后李某回国探亲其间与黄某相恋,随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国内法院能否受理?
[分析] 这里要确定二种情况:如果李某就此后定居于国内,国内的法院当然可以受理;如果双方仍在国外定居,居住地的法院以国籍或其它原因不予受理,可以到一方原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提示: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在国外的华桥向国内法院申请离婚,原则上国内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