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离婚如何分财产
最近,最高法对《婚姻法》中离婚财产问题,作了最新司法解释。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一轮轮的争论,焦点则是集中在夫妻离婚后家庭财产的分割。面对婚姻困局,到底怎样才算公平?国外的“婚姻法”又是如何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呢?
英 国
离婚财产分割
儿童权益放第一位
牛津大学教授马维斯·马科林介绍说,在英国,当婚姻关系结束后,法院会依据以下因素对双方财产进行分配:当事人的财力和需要;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生活水平;年龄和婚龄;对家庭福利的贡献;对家庭的供养等等。但最重要的是给孩子的福利。
处置离婚的房产时,英国法律并不仅以房产在谁名下来确定其归属。法官会考虑子女的福利、夫妻双方的收入能力及双方各自在抚养子女、照看家庭方面的贡献等。即便是只有一方提供购买房产的全部费用,法律仍然认可另一方对房产的非财物贡献,并支持其在分割房产时获得一定的权益。
德 国
法律明确女性弱势
分割财产充分考虑
德国等国家对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都有相关的规定。就夫妻财产分割而言,法律明确认为,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充分的考虑。原因在于妇女在婚后对家庭的贡献大于男人;她们操持家务、生育子女,有的甚至放弃职业生涯转为家庭主妇,这既是女方对家庭的贡献,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因此在财产分割中,法院会更多地照顾妇女和婚生子女的利益。
在德国,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分割时,法院明显偏向作为弱者的妻子,除非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比如,作为不动产的房子自然是归妻子,动产(股票、现金等)则一分为二。最重要的杀手锏是婚后赡养费,这对离婚后的前夫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每个男人离婚前自然都会“三思而后行”。
荷 兰
离婚后妻子失业
前夫需付赡养费
在荷兰,夫妻离异后并不等于财政上相互扶持的责任结束,如果其中一方缺乏足够的基本生活资源,另外一方就有责任支付赡养费。法律规定前夫支付的赡养费要足以让妻子维持婚前生活水准。比方说,夫妻离婚前丈夫是个医生,妻子在家生活还算富裕,离婚后考虑到过去的生活水准,由法院裁定前夫应该给妻子支付多少赡养费。当然,离婚的双方可以自行协议赡养费的数额,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裁定。
赡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由法庭作出裁决。法庭裁决会基于以下因素考虑:“申请赡养费一方的实际需求;另一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在由法庭作出裁决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财政状况发生变化,则由法庭作出修改”。有些情况下,需要赡养费的一方得不到赡养费、或者得不到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赡养费,可以向居住地的地方社会福利处申请社会援助,由社会福利处审核是否发放和发放的数额。
赡养费的支付年限最高是12年,也有年限是5年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协议、或者法庭没有裁定,那么就以离婚之日起至12年满。这12年的规定适用于婚姻中有子女的离婚,以及虽无子女但婚姻关系维持超过5年的;在特殊情况下这两种情况都可以适当延长。婚姻关系不超过5年、且没有子女的,赡养费的给付期限最多为5年。这样一来,男方即使想离婚,考虑到要支付前妻生活费用(基本上为工资的40%),恐怕也不得不认真算计一下了。
日 本
离婚时
妻子可获丈夫一半退休金
在日本,一些男子下班后与朋友饮酒作乐,很晚才醉醺醺地回到妻子身边。现在,这些上班族男人在即将退休时,有一种“危险”在等待着他们,这就是妻子根据新婚姻法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