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首例涉东南亚新娘离婚纠纷案件。
陈某系五大堡乡人,今年36岁,通过中介机构认识了越南新娘胡氏煌如,并于4月10日在丽水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不到一个月,胡氏煌如以父亲生病需照顾为由,于5月8日返回越南老家至今未归。陈某多次电话联系胡氏煌如,但对方表示不想继续与陈某共同生活。因婚前缺乏了解,匆忙结婚,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因此陈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与胡氏煌如离婚。这是县人民法院首次受理的涉外国籍当事人案件。
目前,该案件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据法官陈运文介绍,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涉及不同国籍、送达程序复杂,诉讼期将较为漫长,相关诉讼材料需翻译成外文,诉讼成本也相对较高,要求解除涉外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必须做好心理准备。今年以来,县法院立案窗口已接待10多名当事人来访,咨询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