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2年10月12日与台湾籍男人结婚,结婚证是在我们家乡领的,直至到今天,我从未去过台湾,因为乐观向往。这几年中,我两个女儿相继在大陆出生,女儿也不曾去过台湾。现在我想离婚,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看来想要和好再一起过下去确实是不太可能了。如果确定要离婚,建议有两种方案: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而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有无共同债务及如何承担等问题都没有争议,可以拟好离婚协议书后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你们办理结婚手续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2、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协议,就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只是就财产分割、抚养权、抚养费等其他问题有争议,法院一般会判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建议最好是请专业人士代理,即使双方能达成协议,也最好咨询律师后律师代书离婚协议,这样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尽最大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