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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Anna Xie在婚姻及房产案件执业经验丰富,精通英文,同时办理大量的涉外、涉港澳台离婚及继承、房产案件,与众多国家律师有着合作关系,自执行业以来,致力于当事人为国内、国外众多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专业的私人服务。其办理大量相关案件,拥有娴熟的工作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赢得一致好评,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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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律师—涉外离婚基本操作实用指南(五)
发布日期:2011-12-21

    谢律师律师—非诉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案例] 2007年张某与留学中国的日籍山本先生相识,并于次年在上海某区注册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文化差异较大,性格不合且无子女,遂达成协议欲离婚,但不知如何办理手续?
    [方案]对于双方在国内登记注册结婚且当事人本人又在国内居住的,双方可持离婚协议书到相关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律师提示:对于上述情形,如果有一方不在国内,则不能通过协议办理离婚手续,而要通过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文件:结婚证、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相关文件的公证书、起诉书等,如一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回国应诉的,可委托国内的律师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