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律师律师——涉外离婚财产之维护
[案例] 中国公民F 与美国籍B在国内注册登记
结婚,婚后夫妻共同经营从事对外贸易生意,在
婚姻存续期间积攒大量的财产,其中涉及
房产N 套。2010年F 在居住地上海提起离婚诉讼,并在此期间发现,B将登记在其它人名下的房产欲转移、变卖,遂来咨询如何阻止该损害行为。
[方案]进行诉讼保全是对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转移、变卖、隐藏财产的保全行为。本案中,B 是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进行转移变卖,因此,在向
法院申请保全时F 要多增加相关的证明线索,使之保全原由合法化。
[律师提示]离婚时,一方稳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对上述行为,人民法院也依相关
法律给予一定的制裁。